校属二级单位: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下发的《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明确,年终奖优惠政策还能再使用3年到2021年12月31日。我校的2018年绩效工资(课时费)可以选择使用年终奖优惠政策,也可以选择与工资薪金合并计税方式扣税。
请各二级单位通知各位老师按照本人自身情况,在本通知附表中选择上述两种扣税方式中的一种(请在附表D或者E列中,选第一种方式注明1,选第二种方式注明2)。在2019年11月13日下班前,将附表纸质版盖章交回财务处预算科主楼311号,电子版发送到99057863@QQ.COM邮箱。联系电话:87208275。
由于本次选择扣税方式涉及各位老师个人利益,请各单位务必将本通知内容通知到各位老师,并按照要求上报时间完成本次统计工作。
说明一:
年终奖计算方法: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本通知所附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注意新的年终奖临界点
0-3.6万元,税率3%;3.6-14.4万元,税率10%,速算扣除数210元;其他临界点暂时不涉及。
说明二:
选择和工资合并计税,建议各位职工查询下现行个税扣税具体办法,对于每月工资收入不够缴纳个税的老师,本次收入又不高的,建议选择和工资合并计税。
财务处
2019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