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
根据《河北省财政厅关于2021年省级预算编制的通知》(冀财预[2020]22号)和《河北地质大学预算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和规定,现就2021年度预算编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预算编制工作是涉及学校所有二级单位,保障学校教学、科研、管理、后勤等业务活动正常进行的基础性工作,校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并有效组织2021年度的预算编制工作,立足学校发展大局和现实状况,在继续树牢过“紧日子”思想的前提下,合理规划相关项目及其资金需求,做到精打细算,厉行节约。除重点支出和刚性支出外,其他支出原则上只减不增,严控“三公”经费。各单位应组织好项目论证,专人负责预算编制工作,把2021年度的预算做精做实,确保各项预算安排的可行性和完成质量。
(一)预算编制遵循绩效目标导向。按照《河北省省级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设定规范》(冀财绩[2019]6号)文件要求,科学设定绩效目标,提高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学校将实行绩效运行监控,全面开展绩效评价,将绩效评价结果与下一年度预算安排挂钩,促进资金使用效益的提高。
(二)预算编制遵循全额预算导向。加强单位资金预算管理,资金全额编入预算,确保收入预算的完整性,对没有纳入预算的收入视作“小金库”处理。科学准确的测算编制2021年收入预算,每一项收入应列出测算依据,提高收入预算的准确率,严格按照《河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冀财资[2019]120号)文件有关规定,将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及处置收入编列到年度收入计划中。
(三)遵循定额标准,严控三公经费。人员经费编制在考虑2021年度人员变动情况的基础上,足额安排各项社保缴费和规定的工资福利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日常公用经费按省财政厅定额标准分项编制,总额不得超过参考数总额。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预算,根据省财政厅核定“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限额,由归口管理部门统计2021年因公出国、举行会议和培训计划(附件4),不得超过限额。
(四)专项资金实行归口管理。各二级单位与归口管理部门协商后编制专项项目预算。各二级单位上报的专项资金项目均应经过论证和归口审查,并同步编入预算储备项目库。2021年起各类专项经费申请全部纳入预算储备项目库管理,各单位可提前研究谋划,常态化储备预算项目,按照项目建设的轻重缓急进行排序。纳入预算储备项目库的项目应符合省财政厅编制项目库的具体要求,即绩效目标量化科学,项目内容明确精细。
(五)考虑支出进度的要求。省财政对预算支出进度有明确考核要求,即6月底完成60%,10月底完成90%,因此各二级单位在编制预算时应考虑所申报项目能否按计划时间完成,是否满足支出进度要求。项目执行时间不确定性较大的项目,谨慎申报。
(六)同步考虑政府采购的要求。凡项目安排的支出内容符合《河北省集中采购目录及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的都应编列政府采购预算。漏报或未能准确填列政府采购预算的在执行中原则上不办理增列、调整手续,由此形成未能支出的资金将收回财政统筹安排。
二、预算编制程序
(一)预算编制任务下达(8月18日-8月20日)
学校预算管理领导小组向各二级单位下达2021年预算编制工作通知,各单位接到预算编制任务后,着手组织本单位专项收入的申报和专项经费的申报。
(二)各单位第一次申报(8月21日-8月25日)。各二级单位在调研分析的基础上编制上报专项收入申报表和专项经费申报表(见附表1),交归口管理部门审核后统一上报学校预算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财务处)。
(三)预算汇总和专家论证(8月26日-9月5日)。学校预算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财务处)汇总上报的预算,报预算管理领导小组,由预算管理领导小组组织专家进行项目论证,初步确定学校的全年预算总体框架和入围项目。
(四)预算细化和规范上报(9月6日-9月10日)。各单位按照下达的入围项目预算控制数,按照财政预算申报要求细化填报预算申报表(见附件2),并提交归口管理部门汇总上报至学校预算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财务处)。
(五)预算草案审议、审定(9月11日-9月30日)
学校预算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财务处)汇总上报的预算,整理形成学校预算草案,上报预算管理委员会初审、校长办公会审议、党委常委会审定。
三、沟通联系渠道
为协助各单位完成预算编制工作,财务处预算科(咨询电话87208267、87208275)将全程为各单位提供预算编制的咨询和问题解答。财务处将建立预算编制工作QQ群(群号码:879146169),各单位可有1-2人加入,沟通预算编制信息。
四、附件
附件1第一次上报表
附件2第二次上报表
附件3专项资金归口管理对照表
附件4因公出国计划表、举办会议、培训计划表
河北地质大学财务处
2020年0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