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
根据《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河北省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的通知》(冀财采[2016]40号)及《河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冀财采[2019]8号)文件精神,要求对“印刷和出版服务”进行政府采购,我校“本科高校综合水平提升经费—日常印刷项目”经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确认,由中标商承担我校日常印刷业务。中标服务商:(1)裕华尚学图文快印服务中心,联系人:傅 文 强 17303318725,地点:综合楼一楼西门;(2)石家庄市松慕广告有限公司,联系人:郭 伟 沛 15511679886,地点:北校区图书馆五楼。中标服务时间至2021年6月30日。
自通知发布日起,我校使用事业经费开支的日常印刷业务需在上述指定服务商处按中标服务价格完成,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为了解决之前遗留未报销的印刷费,截止2020年10月20日之前开具的其他服务商名称的印刷费发票可以报销,2020年10月20日后开具的不再报销。
财务处
2020年10月06日